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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炖:“电子音乐”的错位
收到一份报纸,其“文化”版做了一个电子音乐的专题,文字内容涉及中国新一代声音艺术家、John Cage、史托克豪森、“实验电子”、DJ文化等,占了约1/4版位的一幅主图却竟然选用了著名Trip-Hop乐队Morcheeba去年在中国演出时的现场照片,图片说明云:英国目前最热门的电音乐队之一Morcheeba在上海和广州等地所受到的追捧,足以证明电音在中国已逐渐深入人心。
由于该专题的撰稿人我认识,于是立即在MSN上问他究竟是怎么一回事,他说图是编辑选的他也不清楚。然后我们又展开了一场关于“电子音乐”这个概念的对话,我这个朋友智商超群,对于哲学、文学和人类学都极为精通,但所谓隔行如隔山,我费了好大力气,也没能令他明白为什么在那个版上拿Morcheeba作主图不妥。
其实电子音乐一词爱怎么用全随个人,只是在不同群体中它有不同的含义,当属于两个群体中的人要进行对话时,如果互相对对方的语境不了解,就容易造成误读。比如很多人将加了电子节拍的流行曲(如黄耀明)称作电子乐,非常好,因为只要你了解了在该语境里“电子音乐”的用法,互相聊天时自然会简单方便许多,难道我每次都要说“在英式流行曲里加如了少许合成器音色与鼓机节奏的音乐”不成?音乐的这些分类名词的出现,无非是图个方便。
OK,Morcheeba和声音艺术这两种东西,都有人称之为电子乐,非常好。听Morcheeba的那群人知道,“电子乐”在我们这里指的是Morcheeba这种乐队;听声音艺术的人知道,“电子乐”在我们这里指的是像Francisco Lopez, Lionel Marchetti, mnortham这种人,双方各有所指,相安无事。但如果整版的文字都是在讲流行乐以外的东西,主图却用上了其演唱会广告能登在主流日报的乐队,这无疑是一种错位。
至于“电子音乐”一词在不同语境中究竟有何本质区别,我想留到下次与“噪音”这个同样被大量误用的词汇一起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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