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很多人都不愿意走路,特别是一些漂亮的女孩子,踩着高跟鞋,哪怕是1、2站地,也一定要车接车送。其实走在路上,有在车里看不到的风景。
我是喜欢走路的,一般3公里左右的路程,都不开车。昨天去北京站的恒基中心办事,出来后还要去崇文门新世界。那天天气很好,冬日的阳光毫无吝啬的把暖意照向大地,蓝天上白云朵朵。在这样的好天气中,我当然要走到新世界了!也就2——3公里吧。
心情惬意地慢慢走,慢慢欣赏路边的风景。路边的大爷大妈,路上的男女行人,刚放学的小学生。路边的高楼与平房,青砖与灰瓦,很浓的生活氛围。
有时走过商业区,人一下子变多了,停车场停满了各色的车辆。
这是在车里完全看不到的景色。走在路上,你能看到很远的地方;在车里,你的感受始终局限于那几平米空间。更不要说开车了,要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前方。
走在路上,不用和堵车至气,而坏了心情;也不会到了目的地后,为找不到停车的地方而象无头苍蝇似的四处乱转。
徒步确实有在一切交通工具上看不到的风景!走在路上,你才能充分感觉到“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”的感受。这时想起了老婆的签名“慢慢走,欣赏”,太精辟了!
就这样,在风景人情中,不觉的就走到了目的地。 |